陕西甘霖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市高陵区分公司
《PE 管材、PVC 管材、滴灌带生产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18年9月20日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将陕西甘霖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市高陵区分公司《PE 管材、PVC 管材、滴灌带生产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予以公示,欢迎提出指导意见,使该项目更加科学合理。
一、公示期为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10月22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1、来信请寄至: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渭阳五路541号陕西甘霖实业有限公司,邮编:710200
2、电子邮件请发至:2837000989@qq.com
3、联系电话:029-86044789 029-86302578
附件:《PE 管材、PVC 管材、滴灌带生产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陕西甘霖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市高陵区分公司
2018年9月20日
附件:
(4)平面布置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9200m2,在整体功能上项目的建设主要分为生产厂房、办公用房、生活餐饮用房等。项目建筑将项目场地分为 2 大片区,生活餐饮区与生产厂房、办公地分开,办公位于 1 号生产厂房的东侧,与 2 号厂房相平行;生活餐饮位于 1 号厂房的南侧, 属于唯拓实业的生活办公楼处,与厂房相互隔离;两个厂房分别设置不同的产品生产线, 便于生产线的运作。厂区道路沿建筑周边布置,将建筑分离,在保证场内运输的前提下起到防火作用。在厂区南侧,设置有厂区出、入口,与泾园六路相接。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件 4。
工艺流程简介:
(1) 混料、破碎
PE 管材、滴灌带的原料为聚乙烯,辅料为黑色母;PVC 的原材料为聚氯乙烯树脂, 辅料为稳定剂。在混料车间进行混合、搅拌。PVC 生产线混料过程中产生粉尘。
(2) 进料
混合后的混合料经自动上料机进料。
(3) 热挤、成型
混合料在挤出机料筒内经过加热挤压混合(生产线的加热温度在 190℃左右),充分塑化后从挤出机口模挤出。
(4) 冷却
经挤出模具挤出管材采用水冷却方式定型。
(5) 牵引、喷码
定型后的管材需经过牵引机牵引并根据客户需要对部分管材进行定距激光喷码。
(6) 切割
喷码后的管材进行盘卷切割等,本项目切割除 PE 管材的 7-9 号生产线为有屑切割外, 其余均为无屑切割。
(7) 成品检验,包装入库、出厂
对切割后的成品进行检验,合格的产品包装入库或者出厂,不合格的产品重新进入进料环节进行加工。
1、废水
(1)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生产工艺过程中所需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 30 人,厂区设有员工食堂。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以及食堂废水。,项目依托唯拓实业有限公司原有化粪池,容积为 25m3,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约为 1.3m3/d,除陕西甘霖实业有限公司产生生活废水外,唯拓实业院内原有工作人员产生的废水量约为 2.6m3/d,均依托唯拓实业有限公司化粪池。日产生废水量约为 3.9m3/d,全部依托唯拓实业有限公司化粪池。之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最终经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设置员工食堂,在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废气为:PVC 生产线上混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挤出过程中有机塑料受热分解会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PE 管材 7-9 号生产线有屑切割产生粉尘以及食堂油烟等。项目 1 号车间中包括 PVC 管材生产线
2 条、滴灌带生产线 3 条;2 号车间包括 9 条 PE 管材生产线。其污染物处理措施如下:
(1)1 号车间中 PVC 生产线上混料过程产生粉尘,在混料机上方安装集气罩, 并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净化后的废气通过 15m 高度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滴灌带生产线、PVC 管材生产线在热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即非甲烷总烃,每条生产线上热挤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到的废气引入 UV 光催化处理系统+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最终通过设置的 15m 高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
(2)2 号车间中包括 9 条 PE 管材生产线,1-6 条生产线属于无尘切割,7-9 条生产线属于有屑切割。对 7-9 条生产线采用布袋除尘器对产生粉尘的部位进行除尘处理,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净化后的废气通过 15m 高度的排气筒高空排放;PE1-9 条管材生产线在热挤过程中均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即非甲烷总烃,每条生产线上热挤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到的废气引入 UV 光催化系统+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最终通过设置的 15m 高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
项目员工食堂做饭期间产生的饮食业油烟通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行期间,主要为生产设备混料机、切割机、风机等的机械噪声。对设备采取墙体隔声,并用水泥固定底座等措施。其主要设备噪声源强见表 3-1。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管材、工人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油脂、化粪池污泥、废弃活性炭以及废润滑油等。其中不合格管材经破碎后重新生产;员工生活垃圾委托园区环卫部门进行转运处置,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理,每年清掏一次;废弃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油脂交由陕西环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收集拉运处置,并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以暂时存放危险废物。固废产生量及其处理方式表 3-2。
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 1159 万元,总环保投资 114.5 万元,其中废气治理措施环保投资 42.5 万元,废水治理措施环保投资 54 万元,噪声治理措施环保投资 12 万元,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环保投资 6 万元。项目“三同时”实施情况良好,各环保设施均与主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实际环保投资情况见表 3-3,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 3-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5.1.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的废气主要为热挤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即非甲烷总烃、混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食堂油烟废气。项目在混料、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之后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浓度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的要求限值。1、2 号厂房里非甲烷总烃经 UV 光催化+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要求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60mg/m3 及无组织排放要求。本项目食堂使用甲醇作为燃料, 甲醇属于新型清洁能源,甲醇燃烧产生 H2O、CO2。无污染物的产生。食堂产生的饮食油烟经处理效率大于 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 18483-2001)的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评价认为食堂油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1.2废水
本项目工艺废水循环使用,无外排水;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后的出水水质可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81/224-2011)二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经处理后的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5.1.3环评总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泾河工业园区规划要求,项目运营后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等,建设方应按本报告提出的要求和建议执行,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 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在严格采取本报告表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以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5.1.4要求与建议
5.1.4.1要求
(1)项目厨房应建设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为 60%以上,餐饮废水应通过油水
分离器隔油处理;
(2)加强厂房内部通风措施,通风频率应大于 6 次/小时;
(3)对生产设备采用减震基础安装;
(4)严格项目工作制度,于夜间(22:00~6:00)不进行生产作业;
(5)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要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营,满足“三同时”要求。
(6)按照本环评及相关环评批文要求落实,申请环保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正式生产。
5.1.4.2建议
(1)定期对项目废气排放设施进行监测(委托监测),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2)环保投资必须落实,确保实现“三同时”制度;
(3)针对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事故,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增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意识,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规程,杜绝事故的发生。
(4)项目食堂设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厨房楼顶排放。
(5)增加项目区域绿化面积;
(6)正式投入运行时,应及时委托当地环保部门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2)环评批复及要求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高陵分局以市环高批复【2017】49 号《关于 PE 管材、PVC 管材、滴灌带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本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批复, 关于本项目的主要批复内容如下:
该项目位于高陵区泾河工业园北区六横路,租赁唯拓实业公司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共设置 PE 生产设备 9 台套,PVC 生产设备 2 台套,滴灌带生产设备 3 台套, 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 PE20-PE800 各型号管材 15000 吨,PVC50-PVC315 各型号管材 1500 吨和聚乙烯 16-125 各型号滴灌带 1000 吨,项目总投资 1200 万元,环保投资 144.5 万元,站总投资比例 12.04%。
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理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环保高陵分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水污染防止措施
本项目工艺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
一同排入化粪池,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 二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 PVC 管材生产线、PE 管材 7-9 号 3 条生产线在混料,破碎及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 4 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其中 PVC 管材生产线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PE 管材生产线粉尘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5 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挤出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 14 套集气罩收集后,由 2 套 UV 光催化+活性炭装置处理(活性炭更换周期、用量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执行),非甲烷总烃最低去除效率必须达到 85%以上,满足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5 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60mg/m3 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净化效率大于 60%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三)加强噪音污染防治
项目噪音主要为混料机、热熔机、切割机、风机等机械噪音。采用低噪声设备, 设置消声器后,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中 3 类标准。
(四)规范固废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包装固废交由供货单位回收利用处理,生活垃圾和废油脂交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置,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要求,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严禁与其他一般性工业固废混合存放,贮存装置明显标识,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经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必须严格制定配套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依法申请办理排污许可手续,依法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自主
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 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 5 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环保局高陵分局重新审核。
六、你单位应将环评批复及报告原件于 2 个工作日内报环保高陵分局环境监察大队进行备案,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按照《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要求,实施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质量保证。废气监测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和《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7-2007)要求进行,其中监测前按规定对采样系统的气密性进行检查, 对使用的仪器进行流量校准。监测仪器均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依据《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本次验收监测质量保障和质量控制措施如下:
1、现场工况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相关规定,在达到设计能力 75%以上情况下进行。
2、有组织废气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及《饮食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 执行。每次采样前均对采样设备进行流量校准。
3、无组织废气监测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55-2000)进行。其中监测前,按规定对采样系统的气密性进行检查,对使用的仪器进行流量和浓度校准。
4、监测期间所使用的采样器和其他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项目验收监测分析方法为国家认证有效方法。
5、所用监测仪器通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
6、各类记录及分析测试结果,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 并进行三级审核。
验收监测结论:
1、废水验收结论
项目在验收监测期间,各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废水中所有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中 3 级排放标准、《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2011)表 2 中二级标准,其中缺项总磷和总氮监测结果符合参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 1 中的 B 级标准的限值要求。
2、废气排放的验收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各废气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有组织废气饮食业油烟的最大平均排放浓度为 0.35 mg/m3,最低去除效率为 67.2%,满足《饮食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表 2 中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的要求。有组织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 2 中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验收结论
项目生产期间各噪声处置设施运行正常,各厂界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 类区标准限值要求,故本项目噪声防治措施可行,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的验收调查结论
项目依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建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暂时存放项目生产产生的各种危险废物,并与陕西环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合同书(合同编号:SXHN2018-3324),定期将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转移和处理;食堂产生的废油脂也交由陕西环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拉运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化粪池清掏污泥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同一收集处置,生产产生的不合格管材统一进行收集并重新进行生产;废旧包装材料统一收集交由原材料供货单位回收利用。项目固体废物处置合理。
5、验收监测总结论
PE 管材、PVC 管材、滴灌带生产制造项目能够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建议,设施运转正常,管理措施得当,符合国家有关的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废水以及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并且本项目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合理。
综上所述,该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附件 1: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附件 2: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件 3:项目四邻关系图
附件 4: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附件 5:监测点位示意图
附件 6:环评批复
附件 7:危险废物处置协议附件 8:验收监测报告